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01期 8-10   出版日期:2016-03-25   ISSN:1006-6977   CN:61-1281/TN
“人的尊严”在现代法律上的重要性研究


0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权在法律中的作用和地位更加重要。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主要是体现在该国法律法规对人权的重视程度以及是否尊重人的尊严。在现代法律机制中, 人的尊严占有重要地位, 保证着社会秩序稳定、经济迅速发展、科技竞争能力逐渐提高。如何实现人的尊严在法律实施上的效果, 保证人的尊严能够受到全面重视, 是人的尊严在现代法律上的根本意义所在。
1人的尊严在法律上的意义
人的尊严, 即人格尊严 (Human Dignity) , 指的是作为一个公民, 他的名誉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1]尊严是公民在社会上, 在他人面前最起码的权利和地位, 是对自我价值的认知和评价, 取决于公民在社会所面临的地位、身份、环境、家庭等。人的尊严具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将人作为一个整体, 相对于动物等其他物种来言所具有的理性与德行,使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应有的尊贵和庄严, 人的尊严神圣而不可侵犯;二是将人作为某个个体而论, 这种尊严与生俱来且不可分割, 具有人人平等的权利。在现代法律上, 更加偏重于后者, 是将人的尊严与权利直接挂钩, 并为人的精神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下, 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应该注重人的各方面权利, 包括人的生命、身体、名誉、肖像、隐私等各个方向, 从广义到狭义, 更全面地保障人的基本权利, 让每个公民在社会中都会受到尊重, 从而体现人的尊严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重要作用。
2人的尊严和法律的关系
人的尊严与法律主要体现在法律公理、法律主体、法律正当和法律目的这四个方面, 全面保障人的尊严神圣而不可侵犯, 将人的尊严统筹到法律建设中, 将人作为法律存在的最终目的。[2]
2.1人的尊严和法律公理的关系
法律公理作为调控社会的准则存在, 是建立在社会规律和常识的基础上的。法律公理以人的本性和基本需求为出发点, 将人的本能和情感作为落脚点, 构建公正有序的法律体系来调解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社会关系。法律公理的主要思想内容包括:人有尊严的光环, 人是理性的高级动物, 人有自利的本能, 人是独立的个体存在。也就说明人是具有判断性和决策性的, 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对自身有利的选择。法律上是允许人们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来追求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的, 法律保护着人的正当权利。然而“自利”并不代表“自私”, 不能因为法律限度内不顾他人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产生的想法和差异也就形形色色, 都与人的尊严息息相关。人的尊严的根本性意义在于:第一, 人的尊严在人的权利、义务和价值中占具着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第二,人的尊严代表着一个人的最高成就和发展;第三, 人的尊严代表着国家存在的重要标志。无论人在社会生活中还是工作中, 所进行的行为方式都是围绕“尊严”展开的, 人在自主选择生活方式的同时, 有了尊严才会让生活更加美满, 让人过得更加幸福。对于一个国家来言, 保证每个人的尊严都得到尊重, 才是国家存在的真正理由。
2.2人的尊严和法律主体的关系
人在拥有自主选择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有能力承担相应后果, 这种自由的本性在受到法律约束的同时, 也让人成为法律的主体。法律主体本身就体现了人在法律上的重要地位, 不仅代表了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们, 最主要是在于人的尊严、人格所形成的整体。法律所要求的是法律主体的人能够“自主自律”,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好地去完善法律建设, 这也是人的尊严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自主”指的是人在法律范畴许可内有目的, 有针对地对个人生活进行规划, “自律”指的是人对自己负责的过程及能够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从法律意义看来, 人的尊严通过法律主体从而变得更加庄严神圣。
2.3人的尊严和法律正当的关系
法律维护人们合法权利的同时, 还需要保证其正当性。法律正当的关键在于法律是否尊重人的尊严, 人的尊严所受重视的程度决定了法律的合理与否。对于一个国家而言, 所设定的法律往往都是限于一定尺度和范围内的, 不能顾及到具体的每个人。个人尊严存在的前提是个人生活得到保障, 这就要求国家在不干涉个人私生活及个人信仰的情况下正常行使其主要职能。对于一个人而言, 在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同时, 为自身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自己的尊严。
2.4人的尊严和法律目的的关系
法律目的旨在保障的人权利, 人的尊严作为人权的最大体现, 和法律目的间的联系至关重要。法律是在人的理性制度和规范内所拟定的, 与人的价值和社会意义相关, 促进着社会的和谐发展, 与此同时保障着人的尊严和基本权益。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保证人在社会上的幸福程度的同时, 决定了一个人是否拥有尊严, 没有尊严的人只会受到他人的厌恶, 尊严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重要体现, 也是一个国家颁布法律的根本原因。尊严在维护人的权利的同时也保障了国家的根本利益, 是文明时代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
3人的尊严在现代法律上的重要性
3.1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法律法规在不断健全完善的同时, 确保人的尊严在法律上受到重视, 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全面的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 陈旧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进步, 在保证尊重人的尊严的同时, 结合目前的社会发展趋势进行完善, 更加全面和专业化的法律法规将提供更多的保障。[3]孟子有云:“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 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 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这也是说明一个国家在建设中, 人的尊严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中, 完善的法律法规建设体现在对人的尊严的重视程度。对人权的注重, 是国家在国际舞台上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所必备的因素, 法律法规上予以的保障, 在面对各种各样的国际发展局势下, 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会变得有理有据。[4]
3.2促进社会经济进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经营手段越来越丰富, 然而其可考究性却越来越低, 投机取巧的商业理念层出不穷, 使社会经济现象紊乱。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对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地区贫富差距大, 从而导致人权问题在社会中存在很大的隐患。社会经济的进步是以法律作为前提保障的, 而法律只有保护好人的尊严、维护好社会秩序、予以更多的保障, 才是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3.3增强人民追求意识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文明大国, 如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 在保证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坚持文明发展, 体现人的尊严。人的尊严的注重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早日进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体现, 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权得到保障的重要标志, 是法律法规逐渐健全的基础, 从而使人民对人的尊严更加注重, 增强人民追求意识, 促进社会文明发展。人民追求意识的增强, 体现了一个国家的进步, 人民作为组成国家的基本载体, 其追求意识的增强代表着这个国家内人民生活水平和要求逐渐提高, 自主意识越来越强, 人的尊严存在的价值得到完美表现, 是时代进步的标志。人民追求意识的高低决定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也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近年来, 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要求越来越高, 从而从另一方面证实了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基调。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人的尊严, 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兴旺的重要体现, 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3.4加快国家文明发展
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 在经济建设上还有一定不足, 但正逐渐向发达国家靠拢。要成为发达国家, 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前提, 对人民的尊重是基础。将对人民的尊重这一要素体现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 尊重人的价值和权利, 是实现国家经济发展, 促进社会进步, 文明和谐, 早日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标志。人的价值体现决定了社会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前景。人权的体现是国家法律制度的标准, 在我国的文明发展中, 注重人权为社会发展、国家进步提供更好的保障。成为发达国家, 不仅需要加强政治、经济、文化、医疗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和建设, 更需要注重法律的建设, 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是保障国家进步的重要基础。
4结束语
实现人的尊严要以社会基础为前提, 促进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 才能实现人人平等, 互相进步的目标。人的尊严在得到法律保障的同时, 更需要受到重视, 这样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才能体现人的重要性。人的尊严作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家兴旺的基础存在, 保障人的尊严对法律而言是首要任务, 是尊重人、保护人的具体表现。总之, 要想人的尊严得到保障并不断壮大, 就需要通过法律提供更实际的保障, 从而实现人民进步、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兴旺的最终目标。